北京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介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由来 技术发展和企业规模扩大,推动了社会进步,促进了经济发展,其 效应是增加了职业健康安全的风险。 职业危害状况令人担忧 世界经济**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 199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瞻望: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当代世界标准化工作的两大主题。 1996年—英国颁布BS8800《职业安全 管理体系指南》 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挪威船级社等13个组织共同制定,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2001年—我国颁布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和意义 为组织提高职业安全绩效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HSMS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把管理重点放在预防上,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使组织达到 佳安全状态。 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对组织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树立组织良好的品质和形象。 二、GB/T28001要求及理解 1、术语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2.1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2.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管理者应确定和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在界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 a)适合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防止人身伤害与健康损害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C)包括至少遵守与其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为制定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于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旨在使其认识到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g)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h)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2.3策划 2.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确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确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程序应考虑: a)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d)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e)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注1:按环境因素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可能更为合适。 f)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g)组织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h)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i)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j)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什,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a)在范围、性质和时机方面进行界定,以确保其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b)提供风险的确认、风险**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以及适当时控制措施的运用。 对于变更管理,组织应在变更前,识别在组织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组织活动中与该变更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应确保在确定控制措施时考虑这些评价的结果。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个体防护装备。 组织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得到考虑。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四、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1、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主要法规介绍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7.5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修订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 《*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11.7 《*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法》1992.4.3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 3、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 3.1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 群众监督 3.2方针 安全*1,预防为主。 4、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制度 5、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技术设施、职业 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 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部门和工会审查同意后施工;工程完成后,经上述部门竣工验收后投产使用。 6、危险物品、场所和设备 对危险物品、场所和设备国家有具体的法规定。 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安全疏散的设施和预案。 工作场所应设置安全标签和报警装置。 危险作业场所和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单位应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资格认可。 7、劳动保护用品与健康检查 7.1劳动防护用品 7.2职业健康检查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和周期,按 部制度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规定》执行。 8、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对本人尤其对他人或生产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驾驶 登高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排水作业 矿山通信作业(含瓦斯检验) 省、市、自治区或行业的主管部门提出,经贸委批准的作业北京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